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江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九江监管分局关于印发《九江市“产融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4 10:1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工信字〔2024〕65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1-0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496
- 责任部门: 市工信局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拓宽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金融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出经验、出模式、出特色。经九江市第23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现将《九江市“产融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并就“产融通”工作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工信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按不同的贷款方向申报“产融通”产品。
2.各县(市、区)工信局,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产融通”政策宣传与推广力度,让更多中小企业了解“产融通”惠企政策,并在企业申请“产融通”产品时给予协助和指导。
附件:九江市“产融通”工作实施方案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江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九江监管分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有部分删减)
附件
九江市“产融通”工作实施方案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推动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选择。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赣金管字〔2024〕32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22〕34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字〔2021〕8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撑,拓宽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发挥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出经验、出模式、出特色,推进我市产业和金融深度合作,特制定九江市“产融通”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任务,积极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在主导产业和金融合作方面先行先试,确保产融合作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务实推进企业产融合作、专精特新发展,稳步推进企业设备更新、技改升级,创新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升级。
二、支持对象和产品类型
(一)支持对象
九江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九江市的江西省产融合作主导产业重点企业;九江市有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绿色节能改造需求的企业(或服务商)。
(二)产品类型
“产融通”是指合作银行通过银行直贷、银担合作等金融模式向支持对象(由市工信局定期推荐)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各合作银行给予支持企业的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00BP,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5年期项目贷款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年期以上项目贷款LPR为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产融通”按不同的支持方向分为“专精特新贷”“产融贷”“数转贷”“技改贷”和“绿色贷”五种产品。
1.流动资金贷款。由市工信局定期向各合作银行、市担保集团推荐符合“专精特新贷”“产融贷”“数转贷”“技改贷”和“绿色贷”产品要求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市担保集团按照“见贷即保”“免申即享”的原则给予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服务,担保费按不超过担保额度的0.5%/年收取,单户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各合作银行不得要求企业提供抵押物、保证金。
2.项目贷款。对使用“产融通”产品且贷款类型为项目贷款的企业,按“专精特新贷”“产融贷”“数转贷”“技改贷”和“绿色贷”不同贷款类型分别给予相应的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支持。
(1)专精特新贷。以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养和高质量发展。对获得“专精特新贷”项目贷款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家企业财政贴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全市“专精特新贷”贷款财政贴息的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40%;省级“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60%;国家级“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80%。
(2)产融贷。以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支持江西省产融合作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对获得“产融贷”项目贷款的江西省产融合作主导产业重点企业,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50%,每家企业财政贴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全市“产融贷”贷款财政贴息的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数转贷。以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的方式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并实现转型升级,对使用“数转贷”项目贷款进行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或服务商),给予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每家企业(或服务商)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的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全市“数转贷”贷款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4)技改贷。以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的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使用“技改贷”项目贷款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或服务商),给予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每家企业(或服务商)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的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全市“技改贷”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的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5)绿色贷。以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的方式支持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降碳、减污、减排、增效、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化改造项目,实现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对使用“绿色贷”项目贷款进行绿色节能改造的企业(或服务商),给予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每家企业(或服务商)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的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市“绿色贷”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的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奖补政策
对使用“产融通”产品且贷款类型为项目贷款的企业,给予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支持。同一企业(或服务商)的不同项目贷款可以同时叠加享受“专精特新贷”“产融贷”“数转贷”“技改贷”和“绿色贷”的相关政策。同一项目可以自主选择但不同时享受市级财政贴息政策和相关财政奖补政策。同一企业(或服务商)贷款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的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资金安排实行限额管理、总额控制,按照贷款发放时间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四、申报流程
1.流动资金贷款。由市工信局定期向各合作银行、市担保集团推荐符合“产融通”产品要求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市担保集团对符合“产融通”产品要求的企业提供单户最高3000万元的担保增信,各合作银行根据自身的贷款要求,对企业融资申请进行独立信贷审批,审批结果各合作银行应及时向企业反馈。
2.项目贷款。有意愿申请“产融通”项目贷款业务的企业,按照“专精特新贷”“产融贷”“数转贷”“技改贷”和“绿色贷”不同贷款方向,向市工信局相关业务科室提交“产融通”项目贷款业务申请。市工信局定期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企业项目贷款融资需求信息推送给市担保集团和各合作银行。合作银行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上门金融服务,各合作银行独立授信审批,企业获得银行放款后,由合作银行定期将放款情况反馈给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对反馈的情况进行审核,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按季度对正常还本付息的企业给予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
五、续贷服务
为满足企业的续贷需求,在企业贷款到期后,对符合“产融通”产品要求的企业,合作银行同意使用政府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服务的,市担保集团对过桥资金占用费按日计算,年化费率原则上不高于借款企业贷款合同标明的年化利率,共同解决企业“还旧续贷”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
六、其他要求
各合作银行根据自身的贷款要求,对企业融资申请进行独立信贷审批,确保贷款资金全部用于“产融通”产品对应的贷款方向。由各合作银行负责做好企业授信的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流程工作,按照贷款方向严格监督企业授信使用情况,做好融资后的日常跟踪管理工作,杜绝操作风险,防范和化解授信风险。市工信局负责定期向各合作银行、市担保集团推送符合“产融通”产品要求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制定“产融通”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的实施细则,财政贴息或财政奖补政策年限为两年,政策期满后根据政策评估结果研究决定是否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