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九江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8-01 13:49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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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8-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545
- 责任部门: 工单运维组
近日,我局出台了《九江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办法》(九工信规〔202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理解《管理办法》,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工业遗产是工业发展的历史见证,承载着城市的记忆和文化。为推动九江市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传承工业文明,发展工业文化,我局起草了《九江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起草背景如下:
(一)遵循高层战略指引,落实地方政策举措。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中办、国办接连颁布《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我市积极响应,同步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具体举措》,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业遗产作为历史文化遗产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特定时期的工业文明与发展脉络。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工业遗产的传承保护,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和中办国办文件精神的必然之举。
(二)对标上级标准规范,构建分级保护体系。工信部出台的《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强调,申请国家级工业遗产需为省级工业遗产。《江西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市级工业遗产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为此有必要制定《管理办法》,加快构建工业遗产分级保护利用体系,将上级文件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三)改善地方保护现状,提升整体利用水平。我市工业遗产资源丰富,但由于工业遗产项目时间跨度大,保存现状复杂,随着工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许多老厂停产搬迁。同时,保护意识淡薄,工作体系松散,文件依据缺失,管理监督缺位等问题不断涌现,保护现状不容乐观,亟需改善。为此有必要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职责,加强统筹协调,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引领推动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整体水平提升。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九江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共6章37条,主要包括总则、认定程序、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管理和附则六大部分。
(一)第一章 总则(1—8条),明确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九江市工业遗产及其核心物项的定义、保护利用工作的管理机制、责任分工等内容。
(二)第二章 认定程序(9—12条),明确九江市工业遗产申报认定条件,对有关主体和具体流程进行规定。
(三)第三章 保护管理(13—24条),明确遗产所有权人的主体责任、保护要求和奖补额度。
(四)第四章 利用发展(25—31条),提出了工业遗产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工业遗产开发利用的方向和路径以及开展舆论宣传等方面的要求。
(五)第五章 监督管理(32—35条),明确工信部门和遗产所有权人对九江市工业遗产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了九江市工业遗产动态管理措施。
(六)第六章 附则(36—37条),明确办法适用情况以及解释主体和生效时间。
三、如何更好推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我市工业文化发展的重要契机,我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协同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发挥作用。一是大力宣贯推广。组织开展《管理办法》专项培训,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政府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召开政策宣贯会等方式持续深入解读《管理办法》。二是全力组织实施。加强部门协作,强化信息沟通,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市、县、乡三级联动,组织做好工业遗产认定申报、现场核查、复核、年度报告、利用指导等工作。支持县(市、区)推出配套政策举措,鼓励探索创新保护利用模式。三是鼓励社会参与。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前沿技术研发、创新人才培养、系统理论研究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智库、第三方机构等桥梁纽带作用,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提升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和能力,扩大社会影响。四是强化管理监督。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完善长效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公众监督,推动我市工业遗产健康可持续发展。
解读单位: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92-821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