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级产业集群:经市工信局组织认定,集群营收、企业数量、引进项目数等均符合认定要求,具备完善的政策体系、较强的行业影响和完备的专业服务,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的符合产业规划、集聚程度较高、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产业集群。
2.市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经过全市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遴选,具备“六个一”集群建设模式,且形成的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开放包容性和根植性的网络化产业组织形态,在市内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集群。
3.省级产业集群:经省工信厅审核认定,集群营收、所属企业数量、引进项目数量等均符合认定要求,具备完善的政策体系、较强的行业影响和基本的专业服务,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的符合产业规划、集聚程度高的产业集群。
4.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经过全省先进制造业竞赛遴选,具备“六个一”集群建设模式,且形成的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开放包容性和根植性的网络化产业组织形态,在省内具有很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集群。
5.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经过全国先进制造业竞赛遴选,具有强大的规模实力、突出的创新能力、优越的产业生态和紧密的产业协同,在特定区域内形成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集群。
6.六个一:集群建设的模式,先进制造业集群需同时创建“一个集群促进组织、一个产业联盟、一批链主企业、一个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支产业基金、一所现代产业学院或市域产教联合体”。
7.五个一流:表示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具备的水平,具体为形成“一流协同创新能力、一流先进制造能力、一流优质企业、一流产业发展生态、一流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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